<menuitem id="zdmwd"></menuitem>

    1. <dfn id="zdmwd"></dfn><object id="zdmwd"></object>
      加入收藏 在線留言 聯系我們
      關注微信
      手機掃一掃 立刻聯系商家
      微信號碼13648085207
      公司新聞
      2024年泰國公司注冊秘籍及odi備案手續梳理
      發布時間: 2024-04-23 15:52 更新時間: 2024-12-02 07:00

      泰國歷來注重吸引外商投資,是東南亞地區較為吸引外商投資的國家之一。泰國有著相對穩定的社會環境、較高的政策透明度和經濟發展水平,以及對外商的友好態度和支持政策,使得泰國吸引了越來越多的投資者。下面鑫達李經理為大家講解一下泰國公司注冊秘籍及odi備案登記具體手續:

      一、泰國公司注冊需要哪些材料?

      1.提供2個公司名稱,以LIMITED結尾

      2.董事/股東身份證、護照掃描件

      3.公司經營范圍

      4.注冊資本:默認200w泰銖,無需實繳(原則上需要,

      律師會處理)

      5.委托書(我們會提供,客戶簽名回傳,無需寄到泰國)

      二、泰國公司注冊完成后可以拿到哪些材料?

      1.注冊證書

      certificates

      2.章程

      3.稅務登記證

      4.開泰銀行賬戶(需綁定手機卡)

      三、中國境內企業境外投資(ODI)備案辦理流程及時間

      一般情況下,中國企業投資者必須獲得至少三個政 府部門的登記或核準,分別是發改委、商務部、外管局,本文主要從商務部核準及備案的條件流程以及具體辦理時間給大家詳細講解一下,以方便對外投資企業更快速了解境外投資備案的要求。

      1、備案和核準程序及條件

      (1)備案程序及條件

      對屬于備案情形的境外投資,中央企業報商務部備案;地方企業報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中央企業和地方企業通過"管理系統"按要求填寫并打印《境外投資備案表》(以下簡稱《備案表》,樣式見附件2),加蓋印章后,連同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分別報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備案表》填寫如實、完整、符合法定形式,且企業在《備案表》中聲明其境外投資無本辦法第四條所列情形的,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備案表》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予以備案并頒發《證書》。企業不如實、完整填報《備案表》的,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不予備案。

      (2)核準程序及條件

      對屬于核準情形的境外投資,中央企業向商務部提出申請,地方企業通過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向商務部提出申請。

      企業申請境外投資核準需提交以下材料:

      a.申請書,主要包括投資主體情況、境外企業名稱、股權結構、投資金額、經營范圍、經營期限、投資資金來源、投資具體內容等;

      b.《境外投資申請表》(樣式見附件3),企業應當通過"管理系統"按要求填寫打印,并加蓋印章;

      c.境外投資相關合同或協議;

      d.有關部門對境外投資所涉的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限制出口的產品或技術準予出口的材料;

      e.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核準境外投資應當征求我駐外使(領)館(經商處室)意見。涉及中央企業的,由商務部征求意見;涉及地方企業的,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時,商務部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提供投資事項基本情況等相關信息。駐外使(領)館(經商處室)應當自接到征求意見要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回復。

      商務部應當在受理中央企業核準申請后20個工作日內(包含征求駐外使(領)館(經商處室)意見的時間)作出是否予以核準的決定。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商務部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企業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中央企業按照商務部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商務部應當受理該申請。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在受理地方企業核準申請后對申請是否涉及本辦法第四條所列情形進行初步審查,并在15個工作日內(包含征求駐外使(領)館(經商處室)意見的時間)將初步審查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報送商務部。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企業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地方企業按照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受理該申請。商務部收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的初步審查意見后,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予以核準的決定。

      聯系方式

      • 電  話:13648085207
      • 商務顧問:李經理
      • 手  機:13648085207
      • 微  信:13648085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