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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新聞
      揭秘2024年巴拿馬公司注冊及資金出境手續
      發布時間: 2024-05-13 14:14 更新時間: 2024-12-04 07:00

      揭秘2024年巴拿馬公司注冊及資金出境手續。眾所周知,巴拿馬是全球赫赫有名的離岸金融圣地和節 稅天堂,巴拿馬運河是連接太平洋和大西洋Zui重要的航運要道,并被譽為“世界七大工程奇跡”之一的¨世界橋梁¨。李經理將在本文中為大家詳細科普中資企業在巴拿馬注冊公司時所需要的手續,一是當地巴拿馬公司注冊手續,二是投資巴拿馬公司資金合規出境手續境外投資備案辦理相關知識點,在實際操作中,需要先辦理境外投資手續,或同步進行巴拿馬公司注冊。下面為大家做詳細介紹。

      一、巴拿馬注冊公司申請條件

      1.名稱:注冊巴拿馬公司名稱必須有SA、GMBH、CORP等含有“有限責任(limitedliability)”意思的字眼,但不能使用Limited或LTD,另除非經過特許,否則公司名稱不能出 現BANK、TRUST、MUTUALFUND、INSURANCE,或是 Reinsurance等字眼; 

      2.股東:巴拿馬公司注冊至少要有兩名股東,股東必須是自然人,沒有國籍上的限制,巴拿馬公司可以發行記名或者 是不記名股票; 

      3.巴拿馬公司管理人員:每家公司都要委任一名主席(President),一名財務秘書 (Treasurer) 及 一名公司秘書。他們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而且一個人可出任多于一個職位;

      4.巴拿馬公司董事:Zui少需有三名董事。董事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而且沒有任何國籍上的限制;

      5.巴拿馬公司注冊代理:巴拿馬法規要求每個巴拿馬公司必須有一個注冊代理,注冊代理必須為巴拿馬境內的法律公司或律師;

      6.法定股本與發行股本:巴拿馬政府對其離岸公司的注冊資本并沒有限制,但是一般做法是采用10000美元作為少的 注冊資本注冊。資本可劃分為100股每股100美元;

      7.巴拿馬公司注冊地址:巴拿馬公司注冊地址必須位于巴拿馬;

      8.巴拿馬公司的經營范圍:巴拿馬公司注冊經營范圍無過多限制,但注冊前請與我司核實是否需要申請特殊準證, 且有些經營活動本地人。

      二、巴拿馬注冊公司申請流程

      1.提供公司名稱及全部資料給代理公司先做核名;

      2.核實并與我司簽署委托注冊巴拿馬公司的協議文件;

      3.安排注冊巴拿馬公司的注冊費用;

      4.我司安排相關人員到巴拿馬各部門辦理公司注冊手續;

      5.巴拿馬政府審批通過后,下發全套公司文件,按照客戶地址寄出文件。

      三、投資巴拿馬公司資金合規出境手續境外投資備案辦理相關知識點

      哪些投資活動需辦理境外投資備案

      境內企業直接或通過其控制的境外企業,以投入資產、權益或提供融資、擔保等方式,獲得境外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及其他相關權益的投資活動,需辦理ODI備案,主要包括但限于下列情形:

      1. 獲得境外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等權益;

      2. 獲得境外自然資源勘探、開發特許權等權益;

      3. 獲得境外基礎設施所有權、經營管理權等權益;

      4. 獲得境外企業或資產所有權、經營管理權等權益;

      5. 新建或改擴建境外固定資產;

      6. 新建境外企業或向既有境外企業增加投資;

      7. 新設或參股境外股權投資基金;

      8. 通過協議、信托等方式控制境外企業或資產。



      3、境外投資備案辦理涉及的三大審批部門

      境外投資(ODI)備案涉及到商務部、發改委以及外匯局三個部門。

      首先,境內企業股東需要在其注冊處商務部門和發改委辦理ODI備案手續。商務部負責整體審批企業境外投資事項,為符合要求的企業頒發《企業境外投資證書》。

      其次,發改委負責監管企業境外投資行業流向,為滿足條件的企業頒發《境外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

      Zui后,參照《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辦法》,外管局負責監管外匯登記和資金出境的相關手續,在銀行完成外匯登記,經審核后向境內企業發放《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憑證》。



      4、境外投資備案辦理時審查重點

      1. 境內企業運營情況審查

      境內資金將通過境內公司向外匯出,故首先需核查的是申請實施境外投資的境內公司運營情況,監管機構會從:

      ■ 企業成立時間(需成立滿一年以上)

      ■ 經營范圍(與擬投的境外項目是否匹配或具有相關性)

      ■ 經營狀況(是否具備可持續盈利能力)

      ■ 境內股東/合伙人情況(各股東/合伙人均需資信良好)

      ■ 投資領域等多個維度考量境內企業

      核心是確認該主體具備與其申報投資資金、境外投資項目相匹配的真實投資能力。

      2. 投資資金來源審查

      在投資資金來源方面,監管部門主要關注其是否真實合規,針對不同的資金來源,監管部門在核查方式和關注點上各有側重:

      ■ 企業自有資金:關注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及銀行賬戶流水

      ■ 銀行貸款:關注金融機構貸款合同中是否對資金用途有相關約束性條款等

      ■ 權益性出資:關注資產交易的原始憑證

      ■ 募集資金:關注基金管理人及產品本身的合法合規性

      3. 境外投資項目審查

      監管部門會進一步關注境外投資項目的真實性及資金出境后的去向,要求境內企業提供資金出境的具體使用計劃,確保資金流向符合國家政策導向的境外投資活動,不存在抽逃資金、涉嫌洗錢、損害國家經濟安全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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