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簽證之印度人來華中國簽證辦理須知
| 更新時間 2024-12-02 07: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辦理業務 外國人來華簽證申請 辦理周期 1個月 增值服務 海牙認證/公證 聯系電話 13648085207 聯系手機 13648085207 聯系人 李經理 立即詢價 |
中國簽證丨印度人來華辦理中國簽證須知,根據相關要求,自2023年3月15日起,中國駐印度使館實施以下赴華簽證申請措施:?
一、中國簽證辦理流程
(一)簽證申請須按照中國駐印度使領館領區劃分辦理。申請人居住地比哈爾邦、恰爾肯德邦、奧里薩邦、切蒂斯格爾邦和西孟加拉邦,其簽證申請由駐加爾各答總領館辦理。居住地馬哈拉施特拉邦和卡納塔克邦,其簽證申請由駐孟買總領館辦理。申請人居住地為上述之外的其余邦區,其簽證申請由駐印度使館辦理。
(二)屬于駐印度使館領區的,請通過新德里中國簽證申請服務中心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首先,請登錄新德里中國簽證服務中心網站(https://bio.visaforchina.org/DEL2_EN/),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證申請表》和《中國簽證在線填表確認頁》,完成在線預約,打印確認頁和申請表并簽字。然后按預約時間,攜帶本人護照及申簽所需材料,到新德里中國簽證申請服務中心現場遞交申請材料,并留存十指指紋。
(三)以下簽證申請人可免除指紋采集(免采指紋人員可委托他人遞交簽證申請):未滿14周歲或超過70周歲人員;5年內持同一本護照在我館或新德里中國簽證申請服務中心申辦簽證并留存過指紋的人員;十指指紋均無法留存人員。
二、辦理中國簽證材料要求
(一)通用材料
1.《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證申請表》和《中國簽證在線填表確認頁》。
2.剩余有效期為6個月以上且有2頁以上空白簽證頁的申請人護照原件及有關護照頁復印件;以及5年內的舊護照原件及有關護照頁復印件。
3.正面免冠彩色近照2張(尺寸:48mm×33mm,6個月以內的)。
4.在印度停留、居留、工作、學習的有效證明或有效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適用于在印度的第三國公民)。
(二)類別材料
除提供通用材料外,還需提交以下各類簽證材料:
簽證種類 | 適用人員 | 材料要求 |
C | 執行乘務、航空、航運任務的國際列車乘務員、國際航空器機組人員、國際航行船舶的船員及船員隨行家屬和從事國際道路運輸的汽車駕駛員。 | 外國運輸公司出具的擔保函。 |
D | 赴中國居留的人員。 | 中國公安部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身份確認表原件及復印件。 |
F | 赴中國從事交流、訪問、考察等活動的人員。 | 中國境內有關單位或個人出具的邀請函件。 |
G | 經中國過境的人員。 | 赴目的地國家或地區的已確定日期和座位的聯程機(車、船)票。 |
J1 | 常駐(居留超過180日)中國新聞機構的外國常駐記者。 | 中國外交部新聞司簽證通知函及記者所在媒體出具的公函。 |
J2 | 赴中國進行短期(停留不超過180日)采訪報道的外國記者。 | 中國外交部新聞司或有關單位簽證通知函及記者所在媒體出具的公函。 |
L | 赴中國旅游人員 | 1.往返機票訂單和酒店訂單等行程材料,或中國境內單位或者個人出具的邀請函件。 2.申請人本人情況說明(內容包括:旅游地點名稱、中國內地邀請/聯系單位名稱或個人的姓名、住址、聯系方式等)。 3.申請人在印度的工作證明(內容包括:單位名稱、聯系方式、申請人的收入情況)或申請人近半年銀行存款證明明細原件。 4.團體L字簽證憑被授權旅游單位出具的團體簽證用《旅游邀請函》審發。 |
M | 赴中國進行商業貿易活動的人員。 | 中國境內貿易合作方出具的商務活動文件、經貿交易會請柬等邀請函件;營業執照復印件;邀請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
Q1 | 因家庭團聚申請赴中國居留(超過180日)的中國公民的家庭成員和具有中國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家庭成員。 “家庭成員”范圍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 | 1.中國公民或具有中國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出具的邀請函件; 2.邀請人的中國身份證復印件或外國人護照及居留證復印件; 3.申請人與邀請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結婚證、出生證等)原件和復印件。 |
Q2 | 赴中國短期(不超過180日)探親的居住在中國境內的中國公民的親屬和具有中國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親屬。 | 1.中國公民或具有中國居留資格的外國公民出具的邀請函件; 2.邀請人的中國身份證復印件或外國人護照及居留證復印件。 3.申請人與邀請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復印件。 |
R | 高端人才 | 《高端人才確認函》 |
S1 | 赴中國長期(超過180日)探親的因工作、學習等事由在中國境內居留的外國人的家庭成員,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務需要在中國境內居留的人員。 “家庭成員”范圍包括:配偶、父母、未滿18周歲的子女、配偶的父母。 | 1.在中國境內居留的外國人出具的邀請函件; 2.邀請人的護照及居留證件復印件; 3.申請人與邀請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結婚證、出生證等以及中國使領館關于親屬關系的認證)原件和復印件。 |
S2 | 赴中國短期(不超過180日)探親的因工作、學習等事由在中國境內停留居留的外國人的家庭成員,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務需要在中國境內停留的人員。 | 1.邀請人的護照及居留證件復印件; 2.邀請人出具的邀請函件; 3.申請人與邀請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結婚證、出生證等及中國使領館關于親屬關系的認證)原件和復印件。
如系私人事務,須根據領事官員要求提供有關私人事務證明材料。 |
X1 | 在中國境內長期(超過180日)學習的人員。 | 1.中國境內招收單位出具的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 2.《外國留學人員來華簽證申請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及復印件。
說明:對于在學校向使館報備的留學名單上的申請人,可憑錄取通知書和《外國留學人員來華簽證申請表》(JW201或JW202表)的復印件提交簽證申請。該情形適用有效期將由我館根據實際適時調整。 |
X2 | 在中國境內短期(不超過 180日)學習的人員。 | 中國境內招收單位出具的錄取通知書原件和復印件。 |
Z | 在中國境內工作的人員。 | 有效的《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 |
(三)有關說明
1.邀請函可以是傳真件、復印件或打印件。因個案不同,領事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邀請函原件。邀請函須包含以下內容:(1)被邀請人個人信息: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等;(2)被邀請人訪問信息:來華事由、擬抵離日期、擬居留/訪問地點、與邀請單位或邀請人關系、費用來源等;(3)邀請單位或邀請人信息:邀請單位名稱或邀請人姓名、聯系電話、地址、單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請人簽字等。
2.必要時,領事可根據個案要求申請人提供其他證明文件或補充材料,或要求申請人接受面談。領事將根據申請人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頒發簽證及簽證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數。
三、無需辦理簽證人員
(一)適用各類互免簽證協定的外國人;
(二)持有效中國居留證件的外國人;
(三)持各類有效居留許可的外國人;
(四)持有效APEC商務旅行卡的外國人(請注意:為進一步便利廣大商務人員往來,自2023年5月1日起,還將接受APEC虛擬卡持卡人入境。作為過渡性安排,APEC虛擬卡持卡人如需2023年5月1日前申辦簽證,我館將提供便利,具體要求可咨詢使館領僑處)。
(五)過境免簽人員。
(六)海南入境免簽、上海郵輪免簽、港澳地區外國人組團入境廣東免簽、東盟旅游團入境廣西桂林免簽(上述免簽政策適用問題請徑詢擬入境地邊檢機關)。
四、簽證申辦渠道
請根據所屬領區,向新德里、加爾各答、孟買中國簽證申請服務中心遞交簽證申請材料。簽證具體流程、辦證要求、時限和收費標準等,請徑詢相關簽證中心或參考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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